我写那篇文章,就是想借鉴施特劳斯研究霍布斯的方法来研究荀子的政治哲学,因为以前有学者提过荀子和霍布斯的类似处。
如果是这样,则《文言》当作于《彖传》之后。鲁昭公三年孔子十二岁,那么《象传》至晚作于春秋末期了。
《周易》一书,包括两个部分,一是《易经》,即卦爻辞(包括卦形、卦名、爻题),一是《易传》,即《彖》(上、下)、《象》(上、下)、《文言》、《系辞》(上、下)、《说卦》《序卦》《杂卦》,共七种十篇,通称十翼。所以,它既帮助了《周易》的流传,扩大了《周易》的作用,而它本身也以一个比较完整的思想体系,在历史上发生过深刻的影响。直到北宋的欧阳修才不相信汉以来传统的旧说,否定了十翼与孔子的关系。这不仅因为先秦古籍中见不到孔子写十翼的记载,更重要的是从十翼本身考察,我们得不出这样的结论。例如我们在前文曾经引过《序卦》解释《咸卦》的话:有天地,然后有万物。
如无《彖传》在先,《象传》作者只讲爻辞而不讲卦名、卦辞,抓住枝叶、抛弃本干,是决不会有的事。十翼的内容虽然构成了一个互相联系、互相补充的较完整的思想体系,但显然不出于一人之手,也并非产生于同一个时期。而温城董君独以为礼义之大宗,何哉?盖礼者,刑之精华也。
卫辄拒父,祭仲行权,二义久为后人所惑疑,《公羊》家之为人诟病,莫若此二条。赵鞅纳之而称世子者,罪大臣辅辄而拒父也。董仲舒更撰《春秋决狱》,足见《春秋》的刑书性质。【10】 失礼则入刑,表明了礼与刑的合一。
其《通义》叙云: 先师言:《春秋》,夫子之行事也。传所以曼姑解伯讨者,推曼姑得距之,则国夏得讨之明矣。
向使夫子与翚、招并时立朝,必不待其弑君乱国,蚤已放流之,?殛之,又何不逆亿之有?【9】 盖翚、招之徒,平日处心积思,出谋发虑,久不范于礼义,终致弑君乱政。圣人盛德至诚,必已感化卫辄,使知无父之不可以为人,必将痛哭奔走,往迎其父。尤其是随着法律的儒家化,儒家更多是通过这种制度化的途径,发挥其行道的作用。辄利其位以拒父,则卫之臣子舍爵禄而去之,可也。
30 《后汉书》卷四十八《应劭传》,第1612、1613页。其后,胡安国《春秋传》即申其说,曰: 孟氏发明宗旨,目为天子之事者,周道衰微,乾纲解纽,乱臣贼子接迹当世,人欲肆而天理灭矣。(康有为:《论语注》卷七《述而第七》,《康有为全集》第六册,北京: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,2007年,第428页)此类尤精。其中,子游于孔门中乃最精于礼者,尝为武城宰,其以礼乐为教,盖视民众为教众也。
18 张伯桢:《南海师承记》,《康有为全集》第二册,第213,213页。……故就一家私恩而言之,则人子自人子,自当让父。
《春秋》为刑书,其性质颇近于回教中的沙里亚法。24 《汉书》卷五十九《张汤传》,第2639页。
聩与群臣百姓亦皆表辄悔悟仁孝之美,请于天子,告于方伯诸侯,必欲得辄而为之君。《论语·为政》云: 道之以政,齐之以刑,民免而无耻。朱子在其《论语集注》中引胡氏说云:卫世子蒯聩,耻其母南子之淫乱,欲杀之不果而出奔。其实,即便在汉律那里,虽未明确以礼入法,但《春秋》决狱的精神已对法律产生了重要影响,这就是对决事比的重视。关于《春秋》作为刑书的性质,东汉王充所言最为精核,曰: 仲舒表《春秋》之义,稽合于律,无乖异者。可见,汉儒运用决事比的方法,不独据经义以决史事,又引《春秋》以决狱事也。
尤其自魏晋以后,更有贬《春秋》为史者,以为孔子不过明道之圣人,抑或万民之表率而已,如是儒家经世致用之精神遂晦暗不明。然既不得其位,乃假鲁史而垂天子法于后世,虽不得已而为素王,但其法足以使乱臣贼子惧【8】。
然则辄之义可以立乎?曰:可。董仲舒《春秋繁露·俞序篇》云: 孔子曰:吾因其行事而加乎王心焉。
对儒家来说,律法不独施及下民,亦当施诸己身,而其法则有宽严之不同。然则曷为不立蒯聩而立辄?蒯聩为无道,灵公逐蒯聩而立辄。
22 《汉书》卷二十四下《食货志下》,北京:中华书局,1962年,第1160页。因此,不独《春秋》为刑书,其余诸经亦具有律法性质。盖《春秋》为定法律,《论语》为陈高义。【11】 清刘逢禄则曰: 或称《春秋》为圣人之刑书,又云五经之有《春秋》,犹法律之有断令。
【14】 案,此处阳明所批评的先儒,乃朱子也。臣不讨贼,故加之弑君,则赵盾、许止皆有弑君之罪也。
此意如何?先生曰:恐难如此。子帅以正,孰敢不正?(《颜渊》),为政以德,譬如北辰,居其所而众星拱之(《为政》),君子之德风,小人之德草。
在何休看来,站在刑书的立场,卫辄拒父符合王法,故为伯讨。(范宁、杨士勋:《春秋穀梁传注疏》,北京:北京大学出版社,2000年,第8页)盖以《春秋》行王者赏善罚恶之权,即所以为刑书也。
父有父之义,子有子之义,王父及孙有王父及孙之义。片言之贬,辱过市朝之挞。……辄虽由嫡孙得立,然非有灵公之命,安得云受之王父辞父命哉?……然则为辄者奈何?宜辞于国曰:若以父为有罪,将从王父之命,则有社稷之镇公子在,我焉得为君?以为无罪,则国乃世子之所有也,天下岂有无父之国哉,而使我立乎其位?如此则言顺而事成矣。25 《汉书》卷五十八《兒宽传》,第2629页。
宋明儒视孔子为万世师表的圣人,至于其《春秋》,亦不过通过直书其事以彰显善恶而已【2】。以为见之空言,不如行事博深切明。
曼姑臣也,距之者,上为灵公命,下为辄故,义不可以子诛父,故但得拒之而已。其可奈何?不以父命辞王父命,以王父命辞父命,是父之行乎子也。
然而,后世儒家又奉《春秋》为经,其缘由在于,《春秋》包含了一套孔子用以拨乱世而反诸正的王法。故孔子莞尔而笑,曰:割鸡焉用牛刀?(参见《论语·阳货》)孔子是语,足见治国当用宽简之道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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